教育教学研习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者:sfxy发布时间:2021-05-28浏览次数:1669


 

一、按规定有序使用。教育教学研习的主要功能是供教师和学生分析研究教材教法;进行教学设计与反思;开展专题的教育教学研讨和试教;进行课程开发研究,以及微课的录制和后期加工等。使用者需事先报备,有序使用,避免冲突。学生需要在教师的带领和指导下使用。

二、做好室内卫生保洁。要保持桌面整洁,无乱写、乱贴、乱画现象;墙壁无涂抹、无乱张贴刻画、无乱写、乱钉、无手印、及其他脏印迹;师生均要文明着装,穿软底平跟鞋,严禁穿高跟鞋进入本实训室;任何人不得带饮料和食品进入本实训室;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禁止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使用后整理好桌椅并对环境进行保洁。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限制或无权再申请使用本实训室;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要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严守资产管理规定。本室的设备和图书一律不外借。严禁在室内的图书资料上做任何标志,确定有进一步研读需求的,可在复习后再使用。对故意损坏室内物品的行为,要接受教育并原价赔偿;如因公需借用的,须出示主管领导的指示并登记,使用后及时归还。

四、填好相关使用记录。使用者要认真填写扬州市职业大学《实验(训)室使用记录簿》;简要说明使用原由,此外,要记录自己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设备异常或损坏的情况;如发现设备有损坏的,应如实向管理员报告,并由管理员查实后上报修;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均应查清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五、管理员要恪尽职守。每次使用后,管理员要核查教室内的设备,检查电源等设备和门窗是否关好;要定期指导学生清洁教室,并检查教室内的安全和消防设施;对教师和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设备异常或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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